收费标准:2025年各专升本专业学费:艺术类、医学类收费每生每年16800元,理工类收费每生每年15800元,文史类收费每生每年1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教材费每生每年700元(为代收费,在学期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七条 商丘工学院学生资助政策:学校坚持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奖、助、贷、勤、减、补”和“绿色通道”七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奖”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2.学校奖学金
(1)学校学业奖学金
学校学业奖学金设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200元。
(2)学校学科竞赛奖学金
学校学科竞赛奖学金奖励在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学生。分为团体奖和个人奖,按照获奖等级,团体奖奖励金额最低500元,最高7200元;个人奖奖励金额最低260元,最高3600元。
3.各类优秀学生奖励
学校奖励在各类竞赛、文体活动、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二)“助”
1.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每年人均3700元(我校设立三个档,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分为:每生每年3000元、每生每年3700元、每生每年44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2.学校助学金
学校助学金每学期初评选一次,按月发放,资助标准分为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184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1440元、三等助学金每生每年880元。
3.社会资助
社会资助是指爱心企业在校内设立的企业奖学金、助学金等。
(三)“贷”: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四)“勤”:勤工助学
学校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取得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固定岗位按月计酬。
(五)“减”:学费减免
1.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2.学校学费减免
学校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突发重大变故,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进行学费全免或部分减免。
(六)“补”: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出资用于帮助和解决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因突发状况而造成的暂时性经济困难,给予特殊性、临时性、一次性资助。受助学生一次性申请的临时困难补助额度分为500元、1000元、1500元三个等级。如遇特殊情况,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终补助金额。
(七)“绿色通道”
学校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进行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