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文化考试将于3月17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平稳顺利,特提醒以下事项:
专升本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郑州校区
1号教学楼、2号教学楼、3号教学楼、2号实训楼(四楼)
开封校区北院、南院
北院:D教学楼、E教学楼、F教学楼
南院:教学楼
专升本·考前准备
#考前准备
准考证
考前1-2天我校将发放纸质版准考证,由考生所在学院领取后统一发放。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避免丢失。
无声入场要求
考生穿戴无金属衣服、无金属鞋子,不化妆(包括美瞳)、不佩戴项链、耳坠等首饰饰品;不佩戴手表、手链等,不佩戴口罩,眼镜只能为普通框架眼镜,不得佩戴内置有电子设备的眼镜。
文具要求:全透明塑料袋,文具按图片准备。(考试文具由考生自备,允许携带的文具为:塑料透明外壳黑色字迹中性笔(含备用芯)、塑料外壳自动涂卡铅笔(2B,含备用芯,可用楔形笔头)、绘图可换芯铅笔(HB或2B,含备用芯)、橡皮(无封套)、三角板(含45°、30°直角三角板)、圆规,以及用于文具收纳的全透明塑料文具袋(盒)。如图所示)
3月16日下午无声入场演练时,验收合格后由监考教师放置在考场内,全部科目考完后带出,中途不得带入带出。不得携带其他文具。
考生进入考区前须主动接受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器检查,无报警提示为合格。
考生只能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规定文具进入考区;严禁携带手机、对讲机、无线耳机等各种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各种拍照、扫描、录放、计算、存储等电子设备,手表等计时工具,带有金属的服饰、各种铁磁性物品以及其他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区。如必须携带相关物品者,考生可在对物品做明确标记后,提前与所在学院联系保管事宜。
为确保无声入场,请考生提前做好相关衣物准备。因疾病或身体原因需要带入特殊物品的,须提供《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体内植入特殊物品证明》(加盖校医院印章)。
考前演练
按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将于3月16下午举行模拟演练,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及时关注本学院专升本群内信息)。
考前演练:演练当天考生不进入考场,仅在相关考场外熟悉入场安检、身份验证操作流程,文具验收合格后,由监考教师张贴标签后放置在考场考生考位处。
入场验证:考生入场必须进行身份验证(人脸比对、拍照)。验证时考生须脱帽、摘镜,发不遮眉、不盖耳,确保拍照清晰。
考试当天
1. 主动配合安检
考生须主动接受安检,有序进入考区。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接受智能安检门检查。如有报警提示,考生须将引发报警的物品妥善保存,然后再次通过智能安检门,不再报警方为合格。对于经反复安检后设备仍报警的,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考场门口处,考生须自觉接受监考教师金属探测器检查、身份验证和文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场。首场考试结束,文具不得带出考场,所有科目考试结束后,方可带出考场。
2. 合理安排时间
入场时:
1.考生须在考前合理安排入场时间,可提前安检,进入缓冲区,避免因无声入场要求导致的通过效率低下。
2.开考前30分钟,预备铃响后开始入场,15分钟内入场完毕。
3.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考试时:掌握好答题节奏。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考试时间以考点统一发布的信号为准,考场内时钟仅供参考。
结束时: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终止答题。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离开考场,不得将答题卡、试题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规范答题: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在题目所指示的答题卡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的答案无效,写在草稿纸、试题卷上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严禁在答题卡上作任何标记。
诚信应考
诚信文明应考
1.考生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不得干扰和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卷、答题卡,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3.如不遵守考场规则,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作弊考生相关信息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修正案九)摘要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修正案九)摘要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温馨提示
合理规划行程
请考生调整心态,合理安排学习计划,注意作息饮食,以良好的状态备战考试。因实习实训等原因,尚未返回考点所在地的考生,请关注天气、交通、食宿、考试要求等因素,合理安排行程,确保如期参加考试。
请考生根据我校安排,于考前1天到考点参加模拟演练,了解考场位置,熟悉安检流程,检查携带物品是否合规,确保能够顺利入场。考试当天建议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为入场安检留足时间,避免因天气、交通等原因耽误考试。
及时关注信息
请考生及时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需要咨询,可向所在学院和学校咨询,还可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
不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在校学生,在考场准备和考试期间,远离教学楼和实训楼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