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理工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河南省南阳市。学校前身是1987年5月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的南阳大学;1993年1月国家教委批准建立南阳理工学院,原张仲景国医大学并入;2004年5月教育部批准升格本科院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
近年来,学校先后获批国家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产教融合项目学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学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计算机类专业系统能力培养试点学校、科技部众创空间,以及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首批高校科研院所双创基地、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示范高校等诸多荣誉,办学实力、社会声誉逐年攀升,为中原高等教育更加出彩积极贡献力量。
建校36年来,学校弘扬“不甘示弱”的南工精神,秉承“厚德、博学、求真、至善”的南工校训,坚持“立本、立真、立特、立新”的办学理念,植根南阳、服务河南、面向全国,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开放办学之路,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建校38年来,学校弘扬“不甘示弱”的南工精神,秉承“厚德、博学、求真、至善”的南工校训,坚持“立本、立真、立特、立新”的办学理念,植根南阳、服务河南、面向全国,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开放办学之路,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占地面积近1560亩,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现有工、管、文、理、经、医、艺术、教育等八大学科门类;设有15个教学院部,61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2.5万余人;教职工17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560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349人,拥有一批河南省优秀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建设有河南省工程结构性能监测与控制、应用型本科土木工程专业主干课程、机械设计课程群、应用型本科自动化专业核心课程等一批创新型科技团队和教学团队;建设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教育部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河南省水资源与环境保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研发基地,河南省云计算虚拟化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河南省移动终端自适应处理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河南省信息感知与智慧物联应用工程研究中心以及中医学、生物工程技术、智能自动化系统、先进制造技术省级实验教学中心等一大批科技研发实验创新平台;学校拥有近4万平方米现代化的图书馆,馆藏总量429万册。
学校牢固确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亲近产业、面向应用、强化实践、凸显能力”原则,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坚持“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契合区域产业需求,打造学科专业集群,做强传统工科,发展新兴工科,做优特色学科”的学科专业建设定位,持续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基本形成产业群、专业群、人才链的有机对接,凸显工科特色。拥有软件工程等教育部、省教育厅“卓越计划”试点专业9个,机械、电子信息、生物与医药、工商管理等省级重点学科5个,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自动化等7个省级特色专业,土木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等6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国家级一流课程3门,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1门,河南省一流课程38门,河南省课程思政样板(示范)课21门。
学校深入实施产教融合发展战略,构建"校企协同、科教融汇"的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推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依托学科优势打造了多个高端科研平台,形成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的完整创新链条。在基础研究领域,拥有河南省工业微生物资源与发酵技术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张仲景方药与免疫调节重点实验室,在微生物资源开发、中医药免疫研究等领域取得重要突破;工程技术研发方面,建有河南省光电子器件设计与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增材制造航空材料工程研究中心和河南省新型光电存储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聚焦智能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国际合作层面,设立河南省图形图像与智能处理国际联合实验室、河南省冲击与工程结构灾害动力学国际联合实验室,构建起跨国协同创新的科研网络。
学校坚持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引领就业,按照“能就业、会就业、就业好、敢创业”的工作目标,大力推进创业就业。成立有大学生创业园、南阳创业大学和三融众创空间,先后荣获科技部“众创空间”“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河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河南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河南省十大创新创业典范学校”“河南首批高校科研院所双创基地”“中国创业创新典型示范基地”“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河南省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等;创新创业工作被作为典型案例,写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报告。近3年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均保持在93%以上,位居省内高校前列。
学校积极引导支持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竞赛,师生在实践中求真学问、在竞赛中练真本领。近年来,我校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全国网络安全技能大赛等重大赛事中频频获奖。代表河南高校出征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荣获亚洲区银奖1项、铜奖32项;第五、六、七、八届河南省ACM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四连冠。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我校在2019-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中位居第203名,省内位居第8名;在2019-2023年全国新建本科院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位居第13名,省内位居第1名。
学校坚持走开放多元办学之路,参与组建全国部分新建理工类本科院校联盟,加入全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参与组建汉江流域大学联盟,发起组建中国高校科学与艺术创意联盟中原分盟、中原在线课程联盟;与北方工业大学、北京信息科技大学、郑州大学等分别签订校际战略框架合作协议。在韩国设立1个中医学分院,与新西兰惠灵顿维多利亚大学、英国北安普顿大学、韩国庆南大学开展合作办学,与台湾静宜大学、美国东斯特拉兹堡大学等开展交换生项目;设有中原中韩文化交流中心、中英低碳城市研究中心等,成为南阳市对外开放交流的重要窗口之一。
面向未来,学校将坚持不懈强化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建设,坚定不移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持之以恒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025南阳理工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已经发布,本文为你整理了南阳理工学院专升本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等信息,其中收费标准:学费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标准收取,专升本专业学费与普通本科专业相同。2025年各专业学费标准为:医学类专业学费55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四人间800元/生·年,3-6号楼六人间600元/生·年,7-21号楼六人间700元/生·年,22-25号楼六人间900元/生·年。
南阳理工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南阳理工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阳理工学院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南阳理工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阳理工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长江路80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特点:南阳理工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理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和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南阳理工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南阳理工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南阳理工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再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南阳理工学院2025年专升本面向河南省招生,招生专业根据学校发展和教育资源情况确定,经教育厅备案后面向社会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由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及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等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新生。
(二)河南省专升本批次录取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即对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三)参加河南省统一组织专升本考试的考生,若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英语、专业综合的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若进档考生各单科成绩也相同,则全部录取。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考生,须参加高校联合考查组进行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我校对进档考生根据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进档考生综合考查成绩、位次相同,则全部录取。
(五)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确认、公示后,免于综合考查,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退档原则:学校对专升本进档考生一般不予退档,对特殊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给予退档。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全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中 公共科目为英语,我校专业教学培养只做英语教学安排。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报到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学费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标准收取,专升本专业学费与普通本科专业相同。2025年各专业学费标准为:医学类专业学费55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四人间800元/生·年,3-6号楼六人间600元/生·年,7-21号楼六人间700元/生·年,22-25号楼六人间900元/生·年。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和复查:已录取新生应按照规定时间持身份证、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原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报到前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符合专业录取体检要求等情形的,将取消学籍,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资助政策: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3.学校奖学金:奖励人数约为普通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总数的14%,分3000元、1500元、800元三个等级。
4.中込奎一奖学金:每年奖励10名学生,每人奖励5000元。
5.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根据学生团体或个人在国际、国家、省级等相关竞赛中的获奖等级发放相应金额的奖学金。
6.参军报国专项奖学金:应征地为河南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参军入伍在校生、应届毕业生,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7.捐赠奖(助)学金: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设立的奖助学金,评选及发放办法按学校与捐资方协议执行。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标准由学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分为3档。
(三)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四)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六)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具体资助方法按《南阳理工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及发放办法(修订)》《南阳理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修订)》《南阳理工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凡具有南阳理工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校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南阳理工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证书内容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河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324号)有关规定执行。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毕业生,颁发南阳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77-63121358
招生监督电话:0377-62232875
招生咨询邮箱:zs@nyist.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nyist.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s://zsw.nyist.edu.cn
学校招生微信公众号:nyistzs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南阳理工学院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南阳理工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阳理工学院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南阳理工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阳理工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长江路80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特点:南阳理工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理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和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南阳理工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南阳理工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南阳理工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再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南阳理工学院2025年专升本面向河南省招生,招生专业根据学校发展和教育资源情况确定,经教育厅备案后面向社会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由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及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等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新生。
(二)河南省专升本批次录取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即对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三)参加河南省统一组织专升本考试的考生,若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英语、专业综合的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若进档考生各单科成绩也相同,则全部录取。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考生,须参加高校联合考查组进行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我校对进档考生根据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进档考生综合考查成绩、位次相同,则全部录取。
(五)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确认、公示后,免于综合考查,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退档原则:学校对专升本进档考生一般不予退档,对特殊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给予退档。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全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中 公共科目为英语,我校专业教学培养只做英语教学安排。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报到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学费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标准收取,专升本专业学费与普通本科专业相同。2025年各专业学费标准为:医学类专业学费55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四人间800元/生·年,3-6号楼六人间600元/生·年,7-21号楼六人间700元/生·年,22-25号楼六人间900元/生·年。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和复查:已录取新生应按照规定时间持身份证、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原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报到前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符合专业录取体检要求等情形的,将取消学籍,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资助政策: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3.学校奖学金:奖励人数约为普通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总数的14%,分3000元、1500元、800元三个等级。
4.中込奎一奖学金:每年奖励10名学生,每人奖励5000元。
5.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根据学生团体或个人在国际、国家、省级等相关竞赛中的获奖等级发放相应金额的奖学金。
6.参军报国专项奖学金:应征地为河南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参军入伍在校生、应届毕业生,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7.捐赠奖(助)学金: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设立的奖助学金,评选及发放办法按学校与捐资方协议执行。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标准由学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分为3档。
(三)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四)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六)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具体资助方法按《南阳理工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及发放办法(修订)》《南阳理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修订)》《南阳理工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凡具有南阳理工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校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南阳理工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证书内容按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河南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324号)有关规定执行。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毕业生,颁发南阳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77-63121358
招生监督电话:0377-62232875
招生咨询邮箱:zs@nyist.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nyist.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s://zsw.nyist.edu.cn
学校招生微信公众号:nyistzs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答: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3.学校奖学金:奖励人数约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总数的14%,分3000元、1500元、800元三个等级。
4.中込奎一奖学金:每年奖励10名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奖励5000元。
5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根据学生团体或个人在国际、国家、省级等相关竞赛中的获奖等级发放相应金额的奖学金。
6.参军报国专项奖学金:应征地为河南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参军入伍在校生、毕业班生、应届毕业生,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7.捐赠奖(助)学金: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设立的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按学校与捐资方协议执行。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标准由学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分为3档。
(三)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四)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六)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具体资助方法按《南阳理工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及发放办法(修订)》《南阳理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修订)》《南阳理工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宿舍:
校本部现有学生公寓25栋,为我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其中西北校区为1-10号学生公寓楼和青年公寓楼,为约9000学生提供住宿服务;东南校区为11-21#学生公寓楼,东校区为22-25#学生公寓楼。学生公寓楼实施智能控电,水、电可单独计量;公共区域安装有视频监控系统,公寓楼出入口监控覆盖率达100%;实行垃圾袋装化、楼层长管理模式,实现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
除1-6#学生公寓楼外,其余学生公寓均为河南省标准化学生公寓,宿舍均配备有独立盥洗间、独立阳台,公寓楼内安装有经过五级过滤的直饮水系统、自助洗衣系统、免费吹风插座以及自助售货机等服务设施。
三分之二的学生公寓楼内配备有通宵自习教室、文体活动室,室内安装有双温空调,方便同学们的学习和交流;公寓楼内设施报修采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服务效率。
公寓门卫室提供微波炉、针线包、打气筒、爱心雨伞等20余种便民服务设施;两个校区均开设有爱心宿舍,方便伤病学生入住。
公寓科全体同志秉承“在家的屋檐下,让爱在学生公寓洋溢”的工作理念,致力于打造数字公寓、阳光公寓、和谐公寓、平安公寓,为实现“让同学们安居,为学业助力”的目标而持续奋斗!
食堂:
校本部共有学生餐厅五座、教工餐厅一座。学生餐厅分别为学苑餐厅、南苑餐厅、南苑民族餐厅、南苑风味餐厅和东苑餐厅。学生餐厅使用校园一卡通就餐,也可以使用支付宝、微信扫码支付(餐厅不接收现金直接消费)。学生食堂的主食品种有四十多个,副食品种有六十多个,涵盖了南北风味,基本上能够满足全国各地学生的不同口味要求。
学苑餐厅建设于2001年,建筑面积近9500余平方米,可容纳7000人就餐。一楼为基本大伙类餐厅(供应早餐、午餐、晚餐),由郑州豫郑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托管经营;二楼为风味特色类餐厅(供应午餐、晚餐),由浙江禧进甲后勤管理有限公司托管经营。
学苑民族建设于2001年,餐厅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位于学苑餐厅二楼西南部,该餐厅为民族风味类餐厅(供应早餐、午餐、晚餐),由河南玉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托管经营。
南苑餐厅建设于2004年,建筑面积9600余平方米,可容纳8000人就餐。一楼为基本大伙类餐厅(供应早餐、午餐、晚餐),由河南鑫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托管经营;二楼为风味特色类餐厅(供应午餐、晚餐),由河南味邦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经营。
南苑风味餐厅建设于2013年,建筑面积近400平方米,可容纳500人就餐。该餐厅为风味特色类餐厅(全天候24小时供餐),可随时为广大同学提供餐饮服务。由陕西隆昌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托管经营。
南苑民族餐厅建设于2007年,建筑面积近230平方米,可容纳300人就餐。该餐厅为民族风味特色类餐厅(供应早餐、午餐、晚餐),由内乡县玉鑫餐饮有限公司托管经营。
东苑餐厅建设于2022年,建筑面积8600余平方米,可容纳5000人就餐。一楼为基本大伙类餐厅(供应早餐、午餐、晚餐),由郑州育贤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托管经营。
教工餐厅建设于2016年,位于学苑餐厅东部,餐厅使用面积300平方米,可容纳250人就餐。
在“明厨亮灶”活动的基础上,借助互联网系统,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创建了4级联动(政府职能部门、学校食品安全小组、中心运行监督、餐饮科安全专干)和3 个开放(面向师生、面向家长、面向社会)的“4+3”新型质量监督体系。做到采购源头有管控、操作过程有把控、消费终端有监控,确保师生就餐安全。2016年学生餐厅配备中央空调,改善就餐环境。
平均伙食: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长江路80号
咨询电话:0377—63121358
咨询QQ:800106030
邮 编:473004
学校网址:https://www.nyis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w.nyist.edu.cn
艺术类:2025年10月28日9:00-11月3日17:00;
非艺术类:2025年11月5日9:00-11月17日17:00;
退役士兵可申请免试或参加全省统一考试,二者不可兼报
文化课考试:2025年3月17日
上午9:00-11:30进行英语考试,下午15:00-17:00进行专业综合考试
音体美考试根据网约时间进行约考,考试分批进行
文化课考试成绩:2025年4月2日,同时公布省控线。
美术专业考试成绩:2025年1月5日公布
音乐、舞蹈专业考试成绩:按照个体测试科目考试和评分时间安排,适时公布
普通类和退役士兵免试填志愿:2025年4月7日9:00至4月8日18:00
普通类和退役士兵免试录取:2025年4月10日至4月11日
征集志愿填报:2025年4月12日,录取: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