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位于“乌蒙腹地、三省红都”毕节,坐落在美丽的流沧河畔,南依碧阳湖、北靠德溪湿地公园,动中有静、绿树成荫、文脉清晰、书韵飘香。学校系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对口支援项目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国家百所产教融合应用型项目建设高校、教育部“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百千万工程)”首批项目试点院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贵州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贵州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贵州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学校创建于1938年,历经省立毕节师范学校、贵州毕节师范学校、毕节师范专科学校等时期。1993年,更名为毕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5年3月,毕节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毕节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毕节学院,成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1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毕节学院更名为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学校占地面积1100余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过1.4亿,纸质图书120余万册,中外文数据电子资源平台10个。学校设有15个教学院、45个本科专业,学科门类涵盖工学、理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等8个学科。有教职工千余人,汇聚了一支由全国优秀教师、省管专家、省级学术带头人、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师和教授、博士等为代表的高素质人才团队。有来自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的全日制本科学生1.2万余人。
学校现有省级区域一流建设学科、省级重点学科6个,国家二级师范认证专业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0个,省级一流课程88门;建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中心、省级教学示范中心等省级以上教学平台7个,获批教育部新工科、新文科等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等110余项;建有贵州省重点实验室、大学科技园、贵州省高等学校特色重点实验室、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等省级科研创新平台15个;三年来,学校先后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300余项,其中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100余项,获地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20余项。2023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面向未来,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秉承“艰苦创业、不断进取”的办学精神,坚持“以土为土扎土为根”“以工为主师范为根”“应用为先理论为根”的办学定位,秉持“自信办学、团结办学、开放办学”的办学理念,紧扣贵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聚焦“四心四能”磅礴乌蒙人的人才培养目标,打造“五地五区”人才培养路径,以服务毕节根脉所系为本,立足毕节、面向贵州、辐射全国,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贵州新风采作出更大贡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特制定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2025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代码:4152010668)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
邮政编码:551700
学校简介: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位于“乌蒙腹地、三省红都”毕节,坐落在美丽的流沧河畔,南依碧阳湖、北靠德溪湿地公园,动中有静、绿树成荫、文脉清晰、书韵飘香。学校系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对口支援项目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国家百所产教融合应用型项目建设高校、教育部“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百千万工程)”首批项目试点院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贵州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贵州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贵州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统筹学校招生录取、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并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支持。
第五条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负责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纪律检查,监督招生政策执行和程序规范,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并受理招生相关的投诉举报及违规问题查处。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数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各专业对口专业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
第七条 本校 2025 年免试计划最大招生规模为40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及竞赛获奖学生免试)。具有免试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学校根据测试结果进行综合评价,依据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一轮未被录取考生可参加其他高校免试生的征集志愿填报。
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八条 凡是符合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且毕业专业与省教育厅公布的《贵州省 2025 年专升本本科与高职高专专业类对应指导目录》所列我校招收本科专业相对应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2025 年专升本招生专业。
第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制药工程专业色觉异常考生不能报考,学前教育、美术学专业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报考,其他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我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1.学校依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考试成绩情况,分科类分专业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 倍的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2.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达到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总成绩同分情况下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专升本免试生(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入学退役大学生士兵及高职专科大赛免试学生)依据省教育厅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有关部门审定的免试合格名单和考生志愿按规定录取。
5.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进行教学。
6.各专业招收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学生资助政策:学校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建成了融“奖、助、贷、减、免、补、勤”等途径为一体的资助保障体系。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若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暂时交不起学费,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入住手续,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此外,学校还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和住宿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章 专业课考试时间及资格审核
第十四条 专业课考试时间:4 月26 日
第十五条 资格审核
1.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技能大赛免试生)于 4 月 22—24 日持本人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或高职(专科)院校毕业证明、准考证、技能大赛获奖证书(技能大赛免试生提供)、退出现役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叔仪楼一楼进行资格审查。
2.如果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我校的报考要求,不得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效。
3.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籍在https://www.gues.edu.cn/zs/上查询。
4.免试文化课入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未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的视为放弃考试和录取资格。
第十章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学校建成了融 “奖、助、贷、减、免、补、勤” 等途径为一体的资助保障体系,设有各类奖学金,但未提及针对专升本学生的具体奖学金政策。
宿舍:
一般会有常规的 4-8 人间,有基本生活设施
食堂:
有多个食堂,提供丰富多样的菜品,包括地方特色美食等
平均伙食:
院校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1号
院校官网:https://www.gues.edu.cn/
招生网址:https://www.gues.edu.cn/zs/
联系电话:0857-8331317
艺术类:2025年10月28日9:00-11月3日17:00;
非艺术类:2025年11月5日9:00-11月17日17:00;
退役士兵可申请免试或参加全省统一考试,二者不可兼报
文化课考试:2025年3月17日
上午9:00-11:30进行英语考试,下午15:00-17:00进行专业综合考试
音体美考试根据网约时间进行约考,考试分批进行
文化课考试成绩:2025年4月2日,同时公布省控线。
美术专业考试成绩:2025年1月5日公布
音乐、舞蹈专业考试成绩:按照个体测试科目考试和评分时间安排,适时公布
普通类和退役士兵免试填志愿:2025年4月7日9:00至4月8日18:00
普通类和退役士兵免试录取:2025年4月10日至4月11日
征集志愿填报:2025年4月12日,录取: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