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是山东省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53年,迄今已有70余年办学历史。多年的办学积淀,铸就了学校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形成了“厚德、自强、求是、笃行”的校训,“勤勉、实干、精业、励新”的校风和“以学生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以服务求发展、以特色强内涵”的办学理念。学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深化综合改革,致力于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较强,适应能力良好,具有家国情怀和创新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知农爱农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近年来,学校办学水平、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初步形成了“农工融合”的办学特色,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科技兴农先进集体、山东省绿色学校、学校安全工作突出集体称号。
办学条件
学校现有济南、淄博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122.78亩,校舍建筑总面积62.2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844.34万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34.1042万册。建有86个实验室,拥有2个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山东省高校特色实验室、1个山东省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1个山东省大数据创新人才基地、3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3个厅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厅级技术中心、1个厅级工程实验室;拥有5个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团队,4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40余个、社会实践基地47个。
师资力量
现有教职工1019人,其中专任教师828人,教授65人、副教授250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889人。现有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省优秀教师4人,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1人、省部级突出贡献专家3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人,其他获批重点人才工程和岗位专家8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富民兴鲁劳动奖章、齐鲁乡村之星、齐鲁巾帼科技创新之星、山东省三八红旗手、山东省先进工作者、山东省科技兴农先进个人、山东省高校十大师德标兵等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24人次。
人才培养
学校现有16个二级学院(部),42个本科专业、10个专科专业招生,涵盖农工理管经艺文7个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8814人。学校积极探索推进新农科、新工科建设,现有省级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1个、省级一流专业5个,驻淄高校品牌专业2个,省级应用型人才培养发展支持计划专业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1个,省级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省级一流课程23门、山东省课程思政示范课3门、省级思政“金课”1门、全省高校就业创业金课1门;国家级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2个、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54个;近三年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比赛奖项28项。
科学研究
学校紧紧围绕乡村振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加强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近五年获批科研项目855项,其中国家级项目5项、省部级项目153项、厅局级项目267项、横向项目430项,立项科研经费12994.62万元;获得厅局级以上奖励43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省科技进步奖、省农牧渔业丰收节等省部级科研奖励6项;获得国家专利授权223项、软件著作权176项,制定标准24项;出版著作12部。
开放办学
学校加强校地、校企、校院合作,先后与山东文旅集团、华为、360集团、山东和康源等一批科研院所和行业龙头企业合作,共建协同育人平台和实习实训基地。与鼎利集团、博赛网络、青岛英谷等多家企业联合成立11个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其中2个获批市级现代产业学院。与济南市、淄博市开展校地合作,拓展办学空间、强化内涵建设、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学校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与俄罗斯、美国、英国等近20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学生互派、学者互访和联合培养等交流合作;接收来自俄罗斯、泰国、蒙古、摩洛哥等10余个国家的国际学生来校学习;获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个;学校现为中国—中东欧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创新联盟创始成员及理事单位、泰中教育联盟会员单位、中俄(山东)教育国际合作联盟会员单位、国际青年交流空间建设单位,入选中美人才培养计划、中欧教育人文交流服务计划。
(更新至2025年6月)
第一章总则
为保障山东农业工程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28号)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2025年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农业工程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学校代码:14439
第五条学校地址:
济南校区:济南市历城区农干院路866号,邮编:250100
淄博科教园区:淄博市周村区鲁泰大道6666号,邮编255300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九条山东农业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专升本招生及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招生计划
第十条报考条件:按照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28号)的文件执行。
第十一条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执行。通过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学校专升本录取规则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28号)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
1.校荐生及建档立卡考生进档后,学校依据考生专升本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自荐生达到报考我校相同专业的校荐生录取标准的,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3.获得大赛保送生资格的考生,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及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如该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未超过免试招生计划,全额录取;如该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超过免试招生计划,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该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择优录取。对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综合考查,根据考生选报专业全额录取。
第十三条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五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录取结果的查询与公布:按照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查询、学校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被学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专科毕业证(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持退役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不得报到入学,并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将在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情节严重的报送有关部门处理。通过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或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颁发证书: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条专升本录取新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山东农业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学校联系方式
电话:(0531)88913864(0531)85593864(0533)2823864
传真:(0531)88913864 邮编:250100
网址:http://www.sdaeu.edu.cn
详情请查看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s://www.sdaeu.edu.cn/xsc/xszz/zzsy.htm
或致电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0533-2823536
宿舍:
济南校区:2个餐厅
淄博校区:2个餐厅
食堂:
平均伙食:
院校地址:济南校区:济南市历城区农干院路866号;淄博校区:山东淄博市周村区鲁泰大道6666号
院校官网:https://www.sdaeu.edu.cn/
招生网址: https://www.sdaeu.edu.cn/zsxx/
联系电话:0531-88913864
艺术类:2025年10月28日9:00-11月3日17:00;
非艺术类:2025年11月5日9:00-11月17日17:00;
退役士兵可申请免试或参加全省统一考试,二者不可兼报
文化课考试:2025年3月17日
上午9:00-11:30进行英语考试,下午15:00-17:00进行专业综合考试
音体美考试根据网约时间进行约考,考试分批进行
文化课考试成绩:2025年4月2日,同时公布省控线。
美术专业考试成绩:2025年1月5日公布
音乐、舞蹈专业考试成绩:按照个体测试科目考试和评分时间安排,适时公布
普通类和退役士兵免试填志愿:2025年4月7日9:00至4月8日18:00
普通类和退役士兵免试录取:2025年4月10日至4月11日
征集志愿填报:2025年4月12日,录取: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