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坐落在历史悠久的齐文化发祥地——山东省淄博市,其前身为山东万杰医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现隶属于山东省属国有企业——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商集团),属社会力量办学范畴中的“国资公有高校”。学校始建于1995年,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民办山东万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08年升格为本科高校——山东万杰医学院,2015年更名为齐鲁医药学院。目前是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立项支持单位。
学校总占地面积1875亩,总建筑面积59.99万㎡。设有临床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口腔医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部),本、专科在校生22232人。教学、科研设备总值2.11亿元,图书馆藏纸质图书总量218.47万册,电子资源总量1070.03万册。学校拥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60余家。
学校现有临床医学、药学、健康服务与管理等29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理学五大学科门类。现有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优势特色专业10个,驻淄高校品牌专业6个,省级一流课程、精品课程24门。形成了医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2015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21年临床医学专业顺利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有效期五年,同年学校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立项建设单位,2023年学校作为山东省三所试点高校之一顺利完成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学校现有教职工1473人,其中专任教师1166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889人,占比76.24%,副高级以上职称的421人,占比36.11%;“双师型”教师558人,兼职硕士生导师15人。现有院士工作站2个、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专家工作站1个、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杰出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领军人才1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高级人才3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优秀教师2人、山东省本科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
学校获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8项,建有数字口腔产业学院、健康管理产业学院等7个市级产业学院,获得淄博市校城融合项目11项。构建了医教协同、产教融合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
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级、省级自然科学基金等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210项,其中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省级项目63项,国家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5项,省级教研教改课题110项。获得省市级教科研成果奖励110项,其中山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山东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发表论文700余篇,其中SCI、EI收录46篇,核心期刊论文130篇;申请专利24项,获授权17项。学校获得山东省民办高校基础能力建设提升项目14项,淄博市校城融合项目11项,共获得省、市财政专项资金3500余万。2020年,学校微生物研究团队发现的假暗盘菌新种获得国际基因库认定,该新种为世界第12个、中国第3个。
近三十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本专科毕业生7万余人,打造了“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品牌。学校先后2次被团中央授予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秀等次项目办”,是省内唯一获此殊荣的民办院校;学校先后荣获“中国民办教育创新与发展贡献奖”“山东省民办本科人才培养特色名校”。2020年获评省属企业文明单位,同年入选山东省公费医学生选拔培养单位。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遵照“创医学本科名校,施优教服务人民”的办学宗旨,坚持公益性办学原则,坚持“建设应用型本科名校”的办学定位,秉承“允理允能、精益求精”的校训,以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为抓手,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内涵建设,强化特色发展,推进“院为实体”改革,确定“锚定一个目标,实施三大战略,落实七大计划”的137发展方略,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向着建设“医药特色鲜明,国内知名的应用型本科高校”目标砥砺奋进!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障齐鲁医药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28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4〕12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2025年齐鲁医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齐鲁医药学院
第二条 学校代码:10825
第三条 办学性质和类型:民办全日制高等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大学城人民西路1678号(邮编:255300)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研究确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执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九条招生对象
(一)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应征入伍地为山东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已被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除外)。
第十条 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考生需达到《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28号)中关于校荐生、自荐生、建档立卡家庭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和大赛保送生的报名考试条件和资格。
第五章 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招生专业和计划
(一)校荐生招生专业与计划。学校校荐生招生专业及计划在齐鲁医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qlmu.edu.cn)另行发布。
(二)自荐生招生专业与计划。学校自荐生招生专业与校荐生的招生专业一致。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达到学校校荐生同专业录取标准的自荐生可按规定录取,招生计划按有关政策在录取时增列。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业与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为免试招生计划,由山东省教育厅统一公布。
(四)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专项招生专业和计划。按照有关政策单独安排,由山东省教育厅统一公布。
(五)大赛保送生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按照有关政策在录取时增列。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本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投档录取: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28号)投档录取要求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录取结果通过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齐鲁医药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
第七章 入学和培养
第十五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请妥善保管)、普通专科毕业证(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持退役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报到。通过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或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将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第十六条新生报到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组织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考生如因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资格造成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被取消录取资格等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七条我校专升本各专业录取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第八章 收、退费标准及助学政策
第十八条收(退)费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民办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4〕60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助学政策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证书颁发
专升本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授予相应学位。专升本学生的本科毕业证书须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照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的实际时间填写。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3-4318888
电子邮箱:qlyyzsb@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qlmu.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533-2829000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和省级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的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助学体系,现有:
(一)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
(二)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
(三)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
(四)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在校生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
(六)学校助学金等。
宿舍:
学生餐厅宽敞明亮、整洁卫生,有三层200余个窗口,4500个餐位,有来自全国各地的风味餐饮、小吃,能够充分满足同学们的不同口味;餐厅设有两家综合超市,提供各种用品与服务,方便同学们的生活。
食堂:
平均伙食:
院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大学城人民西路1678号
院校官网:https://www.qlmu.edu.cn
招生网址: https://zhaosheng.qlmu.edu.cn
联系电话:0533-4318888
艺术类:2025年10月28日9:00-11月3日17:00;
非艺术类:2025年11月5日9:00-11月17日17:00;
退役士兵可申请免试或参加全省统一考试,二者不可兼报
文化课考试:2025年3月17日
上午9:00-11:30进行英语考试,下午15:00-17:00进行专业综合考试
音体美考试根据网约时间进行约考,考试分批进行
文化课考试成绩:2025年4月2日,同时公布省控线。
美术专业考试成绩:2025年1月5日公布
音乐、舞蹈专业考试成绩:按照个体测试科目考试和评分时间安排,适时公布
普通类和退役士兵免试填志愿:2025年4月7日9:00至4月8日18:00
普通类和退役士兵免试录取:2025年4月10日至4月11日
征集志愿填报:2025年4月12日,录取: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