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条件优良
济宁医学院是一所以医学教育为主体,医、理、工、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医学院校,现有济宁太白湖、任城和日照三个校区,与济宁国家高新区共建教学科技园,南依微山湖畔,东临黄海之滨,环境优美,设施精良。作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和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现有19个教学单位、36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8个;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4项,国家级示范中心、国际合作实验室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学团队等10个;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0门,国家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省级精品课程、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省级优质课程等98门。
学校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社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医药卫生人才,广大毕业生以“业务扎实、品德高尚、作风朴实” 受到广泛好评。“十三五”以来,荣获山东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14项,其中一等奖3项;省级以上教学竞赛奖50余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7项、二等奖19项;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学科竞赛奖近800项,其中国家级奖励77项、省级特等奖16项、省级一等奖110项。
师资力量雄厚
现有教职工1560人,其中专任教师1268人,高级职称教师616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比达94.8%,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499人;有泰山学者9人、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4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10人,省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0人,齐鲁卫生与健康杰出青年14人。
学科科研与社会服务
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构建“345雁阵式”学科发展体系,有省高水平培育学科1个,省中医药等重点学科7个,省级青年创新团队15个,立项建设省级培育科研创新团队18个。现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国家级科研平台1个,山东省院士工作站1个,山东省出生缺陷研究与转化协同创新中心等省厅级科研平台24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国家级中医药临床重点专科培育项目1个,省级专科区域医疗中心1项,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6个,省级临床精品特色专科3个,省重点学科5项。2016年以来,获省级、厅级奖励100余项,授权发明专利58项,发表ESI高被引论文44篇。获批山东省新一轮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及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山东省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山东省神经科学学会和山东省医学会法医学分会挂靠学校,主办《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中华诊断学电子杂志》和《济宁医学院学报》。司法鉴定中心被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是山东省法学院校法治人才培训基地、省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省法医规范化培训基地,为山东省唯一法医全领域领军机构。
文化传承与校园文化
学校创建于1952年,九易其名,三迁校址,沐儒风海韵,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人文环境氛围良好。获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理论创新实践教育宣传教育基地、山东省青少年素质教育重点研究基地、首批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基地、山东省高等学校“十三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医学人文素质教育研究基地、山东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
学校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明德、仁爱、博学、至善”的校训,充分利用地域优势,深入挖掘自身文化底蕴,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大爱教育模式,促进“大爱”为底色的校园文化建设,树立鲜明的“大爱”文化品牌。
高水平附属医院支撑教学科研
学校有1所附属医院,14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05个实践教学基地。其中附属医院为山东省区域医疗中心,固定资产总值25.03亿元,开放床位4100张,在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连续4年全国百强,国家监测指标等级A+;在山东省卫生健康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中连续3年全省前五,多次荣获国家卫健委、省卫健委通报表扬,综合实力跃居全国同级医院第一方阵。
人才培养质量社会认可度高
近5年来,学生在全国大学生实验技能暨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论坛暨实验设计大赛、山东省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等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近700项。“学风优良、考研率高”一直是学校的品牌和口碑,2024年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临床药学、药物制剂等专业毕业生考研录取率超过40%,部分专业考研录取率超过60%,近五分之一毕业生被北京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上海交通大学等“双一流大学”录取,升学专业对口率高。
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广大校友兢兢业业,在各自专业领域成绩斐然,为国家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我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宁医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程序、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济宁医学院,学校代码:10443。
第五条 学校校址:
太白湖校区: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133号。
日照校区: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学苑路669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
第九条 教务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2025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招生信息网、学校招生小程序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一)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已被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除外)。
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
(一)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没有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3.没有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
4.专科阶段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报名前已解除处分。
5.身体健康。
6.具备以下考生资格之一:
(1)在毕业高校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校荐生)。
(2)通过招生高校自主组织的相应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专业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自荐生)。
(3)经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家庭考生)。
(4)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后退役,报名时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5)专科学习阶段,作为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或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在2024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获金奖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大赛保送生)。
(二)2025年“3+2”对口贯通培养转段考生,须根据转段测试有关要求参加全省专升本统一考试报名。如具备上述报考条件,参加转段测试同时可兼报其他类型专升本考试招生。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28号)文件精神,统考成绩公布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校荐生的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志愿填报资格线。
第十五条 投档录取
(一)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批次。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专升本专项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在该批次已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不再参与后续批次投档录取;未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可根据其在校荐生批次填报的志愿,继续参加校荐生批次投档录取。
(二)校荐生批次。依据校荐生(含建档立卡批次未被录取且已填报校荐生批次志愿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校荐生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三)自荐生批次。自荐生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达到报考相同高校相同专业的校荐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四)大赛保送生批次。大赛保送生根据招生高校大赛保送生资格审核结果投档,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第十六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招生录取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与全省统一考试专升本不得兼报,报名全省统一考试专升本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对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由学校根据考生选报专业,全额录取。对于其他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根据考生分专业报名情况开展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如该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未超过免试招生计划,全额录取;如该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超过免试招生计划,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该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择优录取。
第七章 入学和培养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专科毕业证(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持退役证等材料,按要求到学校报到。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情节严重的报送有关部门处理。通过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将档案转至学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或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第十八条 我校专升本各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制,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毕业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
第八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二十条 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勤、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山东省财政厅等 5 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 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考生必须符合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结果符合国家体检标准,国家体检标准为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三条 体检结果为色盲、色弱的考生限报我校医学类专业。
英语类专业只限英语语种报考,无口试要求,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小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第二十四条 招生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133号
邮政编码:272067
招生电话:0537-3616888
咨询邮箱:zsb0537@163.com
信访邮箱:jnyxyxf@163.com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jnmc.edu.cn
第二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如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济宁医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通过奖、贷、助、勤、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山东省财政厅等 5 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 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宿舍:
宿舍为 4-6 人间,部分有独立卫浴、阳台,配备桌椅、衣柜、空调等,部分楼栋有公共洗衣房;住宿费 800-1200 元 / 年
食堂:
食堂菜品注重营养,有套餐、家常菜、小吃等,选择多样
平均伙食:
日均伙食费约 25-40 元
通讯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133号
邮政编码:272067
招生电话:0537-3616888
咨询邮箱:zsb0537@163.com
信访邮箱:jnyxyxf@163.com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jnmc.edu.cn
艺术类:2025年10月28日9:00-11月3日17:00;
非艺术类:2025年11月5日9:00-11月17日17:00;
退役士兵可申请免试或参加全省统一考试,二者不可兼报
文化课考试:2025年3月17日
上午9:00-11:30进行英语考试,下午15:00-17:00进行专业综合考试
音体美考试根据网约时间进行约考,考试分批进行
文化课考试成绩:2025年4月2日,同时公布省控线。
美术专业考试成绩:2025年1月5日公布
音乐、舞蹈专业考试成绩:按照个体测试科目考试和评分时间安排,适时公布
普通类和退役士兵免试填志愿:2025年4月7日9:00至4月8日18:00
普通类和退役士兵免试录取:2025年4月10日至4月11日
征集志愿填报:2025年4月12日,录取: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