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是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设在拥有70多年办学历史的青岛农业大学莱阳校区,占地约1000亩,图书馆藏书66.81万余册,固定资产总值17766.8万余元,教学仪器设备值4036.09万余元。
在长时间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党建为统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倡导“博学、睿思、行健、至善”的学校精神和“和、勤、竞、雅”的校园风尚,铸就形成了“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和“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质量立校、特色强校”的办学理念,取得一系列办学成绩。曾在由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的全国独立学院实力综合测评中荣获“中国最具竞争力独立学院”称号,被现代教育报、腾讯教育网等单位评为“改革开放30年中国十佳特色教育示范校”;2010年获省“优秀人才培养奖”;2013年被新华网评选为“2013中国品牌影响力独立学院”称号;2016-2017年获“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称号;2019年荣获“2019年度山东最具办学特色本科院校”荣誉称号、“2019年度毕业生最受用人单位认可高校”;2020年荣获“山东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示范单位”称号;2021年获评“2021年度山东省最受中学信赖本科高校”等。
学校致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严谨、师德高尚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目前,学校拥有全职专任教师491名,其中博士57人,硕士310人,教授97人,副教授100人,讲师151人。在籍本专科学生9580人。设有工程系、食品系、生物科技系、人文艺术系、经济与管理系、大数据学院、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8个教学院系部、38个本科专业及其部分相关专科专业;设有计算机、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建筑工程、化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动物科学、植物科学、经济与管理学、人文艺术等11个校内实验实践教学中心;建有稳固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00个。
近年来,学校着力实施“特色教学、校企合作、国际合作”三大办学战略,实行学年学分制以及“3+1”(本科)、“2+1”(专科)的教学模式和“架构+平台”的培养方案,突出学生的思维训练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的个性培养、人文精神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致力培养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基础扎实,实践能力、适应能力、创新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本科)、技能型(专科)人才。升学率、就业率、用人单位满意率、大学生创新创业等一直在全省同类院校名列前茅。
学校设有完备的“奖-贷-助-勤-补-免”六位一体资助体系,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设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面超过40%;设有资助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形式完成大学学业。
学校不断扩大国际合作伙伴网络,积极开展与国外高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德国、西班牙、韩国、泰国等有关高校签订交流合作协议。与韩国高校互派交换生项目已全面展开,每年选送数十名优秀专科生赴韩国高校攻读本科、优秀本科生赴韩国高校攻读硕士研究生。
学校注重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绿色校园建设,积极为学生创建安全、美丽的校园环境,2021年被评为省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学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2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 学校代码:13997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莱阳市文化路11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 独立学院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十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35-2603913.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2025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招生计划通过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向社会及考生公布。
第五章 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则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28号)要求执行。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收(退)费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民办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4〕60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 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专升本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授予相应学位。专升本学生的本科毕业证书须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照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的实际时间填写。
第八章 其它
第十七条专升本录取新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十八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5-2603997、2603998
邮 箱:qeczsb@163.com
学校信息网:http://www.hdxy.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dxy.edu.cn/zs
第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未经学校许可,而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面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负责解释。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一对一资助等形式完成大学学业。
宿舍:
食堂饭菜可口、品种多样、经济实惠。
食堂:
每月1000元-1500元伙食费。
平均伙食:
院校地址:山东省莱阳市文化路11号
院校官网:http://www.hdxy.edu.cn/
招生网址: http://www.hdxy.edu.cn/zs/
联系电话:0535-2603997;2603998
艺术类:2025年10月28日9:00-11月3日17:00;
非艺术类:2025年11月5日9:00-11月17日17:00;
退役士兵可申请免试或参加全省统一考试,二者不可兼报
文化课考试:2025年3月17日
上午9:00-11:30进行英语考试,下午15:00-17:00进行专业综合考试
音体美考试根据网约时间进行约考,考试分批进行
文化课考试成绩:2025年4月2日,同时公布省控线。
美术专业考试成绩:2025年1月5日公布
音乐、舞蹈专业考试成绩:按照个体测试科目考试和评分时间安排,适时公布
普通类和退役士兵免试填志愿:2025年4月7日9:00至4月8日18:00
普通类和退役士兵免试录取:2025年4月10日至4月11日
征集志愿填报:2025年4月12日,录取: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