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始建于2002年,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山东省教育厅主管,由聊城大学和国有企业聊城市财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21年,顺利通过山东省高校设置委员会核验,拟转设为“聊城理工学院”。学校先后获评“山东省省级花园单位”“山东省古籍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山东省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省级示范基地”“山东最佳社会声誉高校”“山东省安全研究与科普基地”“山东最佳品牌影响力高校”“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校”等。入选山东省第三批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名单。
学校面向社会招收普通本、专科学生,生源遍布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目前学校在校生9610人,本科(含专升本)6445人,专科3165人。设有中文系、经济管理系、外国语系、教育系、数学与信息工程系、影视传媒系、化学与生物系、机电工程系、音乐系、美术设计系、体育教学部、马克思主义教学部等12个系(部)。现有34个本科专业和13个专科专业,专业设置以理工科为主,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获批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地处人文荟萃、风景秀丽的江北水城——山东省聊城市,坐落于风光旖旎的徒骇河畔,占地1011.38亩。校舍建设以运河文化为主题,彰显数字化、智慧化、书院式特色。采用“一心两院,一环两轴”的总体结构布局,凸显理工类高校特点,拥有智慧教室、大型计算机网络教室、语音室、各类实验室等现代化教学基础设施。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2亿元,建有实训中心4所、实验实训室135个、校内创业孵化室17个。学校图书馆是国家首批CALIS(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会员馆,拥有馆藏纸质图书79.2万册,现藏有明清线装古籍1340册,馆藏古籍成功入选《山东省珍贵古籍名录》。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经验、较强科研能力的师资队伍。现有教师533人,外聘教师中行业企业占比近60%。现有山东省优秀教师2人、山东省“思政课优秀教师”“高校优秀辅导员”8人、聊城市优秀教师18人、聊城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羡林学者2人、羡林学者青年专家6人、聊城市智库高端科技人才3人。
学校致力于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积极探索校、地、企协同育人模式,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81个,与深圳华大时空中心、中通客车、信发集团、青软集团等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学校成立文化创意、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建造与管理等4所校级现代产业学院,以及集成电路与大数据、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跨境电商等3所校级专业特色学院。其中,文化创意产业学院和数字智能产业学院入选山东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名单。计算机科学技术实验教学中心获批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家政学专业实践基地获批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与山东三木众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申报并获批山东省第三批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实验室。与白俄罗斯国立大学等6所境外高校签订合作协议,开设境外专升本、本升硕交流项目,让师生享受更多优质国际教育资源。
学校积极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部分专业探索并实践“2.5+1.5”“2+1”“3+1”分段式、导师制、双导师制等教学模式,进一步促进了学生实习、创业深度对接、联动发展,有助于学生将学习理论实践化,缩短了学生从学校到单位的适应期,为企业带来了短期效益和长期的人才储备,为社会培养输送了大批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近五年,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等省级以上学科专业竞赛中获奖5700余人次。
2025年,东书院一期项目顺利开工建设,新建工程实训中心、学生公寓、餐厅,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可容纳15000名在校生学习生活。未来五年,学校力争成功转设为“聊城理工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建成特色鲜明、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综合实力进入省内同类高校先进行列。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28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373
第六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民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校址:山东省聊城市北外环路266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及录取相关工作,研究招生计划分配、讨论决定招生及录取重大事宜等。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2025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学校招生信息网及微信公众号、招生简章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对参加专升本统一考试,达到学校同专业校荐生录取标准的自荐考生,以增列招生计划方式录取。
第十三条 报考资格和条件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28号)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四条 自荐考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方可获得相应专业的报考资格。
第十五条 校荐生、自荐生、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可根据《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选报多个本科招生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高等数学》考试科目须相同,一经确定不得更改。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申请资格审核时,须根据专业指导目录,选报1个与本人专科毕业专业对应的本科招生专业,一经确认不得修改。大赛保送生申请就读专业应与参赛技能相关。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28号)文件精神,个别符合2025年报名条件考生的毕业专业代码如与《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不匹配,可参照《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28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录取。
第十七条 各专业不限定男、女生招生比例。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山东省规定的形式公布,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收(退)费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民办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4〕60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和普通专科毕业证书(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持退役证等材料,按入学须知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专科毕业证书的,或者专科学习期间有记过、留校察看纪律处分且报考前未解除处分的,学校将按照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录取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入校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达到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颁发由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的本科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照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北外环路266号
邮政编码:252000
招生电话:0635-8520223,8520225,8520226,8520227
传真电话:0635-8520230
监督电话:0635-8520062
学校网址:https://www.lcudcc.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s://zsb.lcudcc.edu.cn
E-mail地址:zsb@lcudcc.edu.cn
微信公众号:lcdcjwc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有关资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负责解释。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相关的最新规定执行。
宿舍:
学院学生食堂为“山东省高校标准化食堂”、“聊城市第一批市级餐饮安全示范学校食堂”。
食堂:
平均伙食:
通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北外环路266号
邮政编码:252000
招生电话:0635-8520223,8520225,8520226,8520227
传真电话:0635-8520230
监督电话:0635-8520062
学校网址:https://www.lcudcc.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s://zsb.lcudcc.edu.cn
E-mail地址:zsb@lcudcc.edu.cn
微信公众号:lcdcjwc
艺术类:2025年10月28日9:00-11月3日17:00;
非艺术类:2025年11月5日9:00-11月17日17:00;
退役士兵可申请免试或参加全省统一考试,二者不可兼报
文化课考试:2025年3月17日
上午9:00-11:30进行英语考试,下午15:00-17:00进行专业综合考试
音体美考试根据网约时间进行约考,考试分批进行
文化课考试成绩:2025年4月2日,同时公布省控线。
美术专业考试成绩:2025年1月5日公布
音乐、舞蹈专业考试成绩:按照个体测试科目考试和评分时间安排,适时公布
普通类和退役士兵免试填志愿:2025年4月7日9:00至4月8日18:00
普通类和退役士兵免试录取:2025年4月10日至4月11日
征集志愿填报:2025年4月12日,录取: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