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黄海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普通本科高校。学校设有国际商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影视学院、设计与美术学院、教育学院、医学院、大数据学院、语言文化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国学院、大学体育教学部14个教学单位。现开设67个本、专科专业,涵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艺术学、医学、理学、文学等8个学科门类,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本科高校。
党建引领 健康发展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改革与发展、学科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政治保证和力量源泉。是山东省首家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民办高校,首批获评山东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民办高校,首家获评山东省示范思想政治教学部的民办高校;建有全国首个高校雷锋纪念馆,形成学雷锋常态化教育机制。学校连续多年获评“全国学雷锋先进单位”,“以雷锋精神兴校育人”被评为山东省校园文化品牌项目。建成新时代红色文化实践教育基地,学校获评全国党建样板支部、山东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山东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山东省党史教育基地、山东省首批红色文化传承示范校等荣誉。
区位优越 特色育人
学校坐落在国家级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核心地理位置,交通便利,山海相间,气候宜人,宜学宜居;学校秉承“知行合一”校训,遵循“惟德惟能、止于至善”校风,践行“博学、慎思、明辨、笃行”学风,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开放办校”发展战略。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精心打造学生德、能培养的特色平台,依托学校国学院、孔子学堂、雷锋纪念馆、国家三级博物馆、数字经济产业园等平台,形成以“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工匠文化、创新文化”四文化融合育人特色。
硬件齐全 实践育人
学校硬件设施齐全,建筑面积88.3万㎡。紧紧围绕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应用技能和创新素质的培养。建有智能制造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建筑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大数据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国际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影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设计与美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医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教育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等8个实验教学中心;建有校内各类实验室248个,校企工作室138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07个;学校馆藏图书295万余册。
师资优良 科研显著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造就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夯实学校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基础。学校现有教职工1800多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40%以上,教师中85%具有博士、硕士以上学历,“双师型”教师占比65.2%,拥有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大国良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国家省市教学名师、突出贡献专家、齐鲁首席技师等高端人才30余人;山东省青年创新团队3个、山东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
近年来,学校以产教融合、科教融汇赋能专业建设,打造13大教学科研平台,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1项、国家艺术基金立项课题1项、省部级课题31项,市厅级课题246项;组织开展校级课题289项;公开发表论文4292篇;获得国家专利、软件著作权等675项。获批省级科研平台5个,建设校级科研平台37个。承办中国高等教育数字变革与院校研究专业化学术研讨会,受到与会专家学者们的高度评价和肯定。
教学改革 质量为本
学校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推进新工科、新商科、新文科建设,形成了工科优势突出、学科链与产业链关联度高、学科布局对地方主导产业支撑度强的办学优势。重点打造智能制造、跨境电商、新一代信息技术、影视艺术等六大专业应用型专业群集群和14个现代产业学院,其中,智能制造产业学院获批山东省首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单位。
近年来,学校获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93项,省级教学改革研究课题30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2项。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船舶与海洋工程、物流管理、工程管理、电子商务、经济统计学、环境设计7个专业获批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0门,16个山东省优势特色专业、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5个、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1个、省级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3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1个、省级特色学院1个、省级示范性实验教学中心1个、省级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5个,市校共建重点专业5个、青岛市产教融合示范专业2个。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近三年,获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奖5123项,承担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60项。2022年在全国“民办及独立学院”大学生竞赛榜单中位列全国第四。
交流合作 开放办学
加强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学校注重校企合作,与华为集团共建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与青岛东方影都影视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共建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青岛海艺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共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机器人方向)专业,与北京蓝鸥科技有限公司共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校当前已经与260家产业行业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与企业共同创办企业课堂,通过企业教学资源、实践平台、实习就业结合等途径加强产教融合,依托专业学院办产业学院,进而提升办学活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校企合作 产教融合
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健全了就业组织结构和规章制度,联合300余家企业、院校、科研机构成立11个产教融合共同体,政校行企共建现代产业学院14个,协同创新中心5个,技术服务基地4个,技术研发团队4个、服务地方专家智库平台3个。2023年获批青岛市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高等教育科研基地。成立非遗研究中心、ESB创新创业师资培训中心,探索产学研发展新路径;与区域多家优质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与华为、青岛港、海尔、海信、北海重工、上汽通用五菱等单位共建校外实训基地207个,建立师生共创、企生共创、学生自创工作室138个,构建全方位、全过程、深融合的育人新机制。
砥砺前行 硕果累累
办学28年来,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17万余名毕业生。学校荣获全国示范学习服务中心、全国先进社会组织、首届黄炎培优秀学校、首批全国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培养示范校、全国学雷锋基地先进单位、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山东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首批山东省红色文化传承示范校、山东省党史教育基地、山东省师德涵养基地、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校、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青年之声国学教育示范基地、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全省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校园安全工作先进集体、齐鲁诗教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公寓管理先进单位、中国高水平民办大学校友会排行榜榜首等社会荣誉。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青岛黄海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保证青岛黄海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28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黄海学院2025年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黄海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黄海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青岛黄海学院 学校代码:1332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灵海路1145号 邮编:266427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设立2025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校招生工作,负责制定专升本各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专升本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处理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青岛黄海学院监察处对2025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5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一)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已被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除外)。
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
考生报考我校2025年专升本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没有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三)没有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
(四)专科阶段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报名前已解除处分。
(五)身体健康。
(六)具备以下考生资格之一:
1.在毕业高校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校荐生)。
2.通过我校自主组织的相应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专业测试),获得我校自荐资格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自荐生)。
3.经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家庭考生)。
4.应征入伍地为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后退役,报名时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5.专科学习阶段,作为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或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在2024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获金奖的我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大赛保送生)。
第十四条 统一报名和考试
校荐生、自荐生和建档立卡家庭考生须参加统考科目的考试。专升本统一考试报名、缴费、考试时间和流程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时间和流程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大赛保送生在考生报名时不选报专业,不参加全省统一考试,不填报院校志愿。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
第十五条 投档录取
(一)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批次。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专升本专项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在该批次已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不再参与后续批次投档录取;未被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可根据其在校荐生批次填报的志愿,继续参加校荐生批次投档录取。
(二)校荐生批次。依据校荐生(含建档立卡批次未被录取且已填报校荐生批次志愿的建档立卡家庭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校荐生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三)自荐生批次。自荐生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达到报考相同高校相同专业的校荐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四)大赛保送生批次。大赛保送生根据招生高校大赛保送生资格审核结果投档,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批次。
1.我校在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试专升本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免试招生计划)公布后三日内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zsb.qdhhc.edu.cn)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方案。我校根据考生分专业报名情况于2025年4月21日—22日开展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和时间以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如该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未超过免试招生计划,全额录取;如该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人数超过免试招生计划,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该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择优录取。对服役期间立三等功及以上报考我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综合考查,由我校根据考生选报专业全额录取。
2.首轮录取结束后,如我校仍有缺额计划,考生可于2025年4月29日填报我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考生须重新根据我校的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方案参加录取,学校综合考查时间安排在2025年5月7日—8日,具体方案和时间以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如征集志愿后我校仍有缺额计划,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生源情况和剩余免试招生计划,按照随机原则调剂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收(退)费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民办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4〕60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奖、贷、助、补、免等政策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新生入学及培养
第十八条 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专科毕业证(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持退役证等材料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报到时不能提供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请及时通知学校,否则逾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九条 学校在学生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情节严重的报送有关部门处理。通过免试专升本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或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第八章 修业年限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 我校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年。
第二十一条 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且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由学校颁发青岛黄海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照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的实际时间填写。对于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青岛黄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升本辅导班,不编印专升本考试相关资料。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专升本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黄海学院名义进行非法专升本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四条 为充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考生或家长对我校2025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录取等有异议,可向青岛黄海学院监察处申诉。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青岛黄海学院负责解释,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对社会公布。
咨询服务电话:0532-83175111 83175345
咨询服务邮箱:hhxy1996@163.com
监督申诉电话:0532-83175838
监督申诉邮箱:jcc@qdhhc.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qdhh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b.qdhhc.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灵海路1145号
邮编:266427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宿舍:
学校现有学苑餐厅、文苑餐厅、双馨园餐厅三大餐厅近200个营业窗口,餐厅内设施完备,就餐环境优雅,卫生干净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学院同时设有大型购物超市,满足学生的购物需求。
食堂:
学校餐厅根据学生的不同需求,饭菜花样品种繁多,价格价廉,满足各种学生的口味。
平均伙食:
咨询服务电话:0532-83175111 83175345
咨询服务邮箱:hhxy1996@163.com
监督申诉电话:0532-83175838
监督申诉邮箱:jcc@qdhhc.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qdhh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b.qdhhc.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灵海路1145号
邮编:266427
艺术类:2025年10月28日9:00-11月3日17:00;
非艺术类:2025年11月5日9:00-11月17日17:00;
退役士兵可申请免试或参加全省统一考试,二者不可兼报
文化课考试:2025年3月17日
上午9:00-11:30进行英语考试,下午15:00-17:00进行专业综合考试
音体美考试根据网约时间进行约考,考试分批进行
文化课考试成绩:2025年4月2日,同时公布省控线。
美术专业考试成绩:2025年1月5日公布
音乐、舞蹈专业考试成绩:按照个体测试科目考试和评分时间安排,适时公布
普通类和退役士兵免试填志愿:2025年4月7日9:00至4月8日18:00
普通类和退役士兵免试录取:2025年4月10日至4月11日
征集志愿填报:2025年4月12日,录取: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