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学院是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组建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其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57年创办的赤峰师范学校。学校位于闻名遐迩的“红山文化”发祥地——内蒙古赤峰市。
学校占地面积935亩,设有19个党政管理机构,5个教辅机构,25个二级学院,3个附属单位(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附属中学)。现开设本科专业60个,其中,一本招生专业5个,专业设置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学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3773人,其中本科生12803人、专科生514人、研究生302人、留学生154人。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有专任教师1005人,正高职称126人,副高职称411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24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507人,“双师型”教师21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12人,博士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达到了22%。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师4人,国家级优秀教师1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8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1人,西部青年学者1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人选10人,自治区“草原英才”团队3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7个,自治区教学名师11人,自治区级教坛新秀8人。
学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一流学科2个,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10个,自治区级一流课程30门。拥有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4个,自治区级社科研究基地8个。“十三五”以来,学校共获批科研项目1136项,总经费7500余万元,其中,国家级项目46项,部级项目12项,省级项目417项,发表国家核心期刊论文934篇,出版专著、教材、编著等168部;获得市级以上政府奖107项,其中,自治区级政府奖27项。
2011年,作为国家新一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首家被评高校,学校顺利通过评估,并入选全国高校以评促建先进典型案例库。同年,学校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填补了自治区文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空白。2016年,学校凭借在率先转型发展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被确立为全区转型发展试点院校,同时被列入全国百所“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规划项目应用型本科院校”。2018年,学校成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年,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9年学校成功召开第三次党代会,提出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作出了创建赤峰大学的战略部署,擘画了学校未来事业发展的美好蓝图。2021年,学校制定了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绘制了高质量发展的“作战图”。
乘风破浪潮头立,扬帆起航正当时。新时代冲锋的号角已经吹响,赤峰学院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朝着创建赤峰大学和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全力奋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赤峰学院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赤峰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赤峰学院。学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迎宾路1号。我校是由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赤峰学院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自觉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下达为准,可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和“赤峰学院本专科招生信息网”(https://www.cfxy.cn/zs/)进行查询。
第五条 本科学制为四年的专业,专升本学制为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专升本学制为三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六条 赤峰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教务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我校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免试考生录取
①获奖免试考生。根据考生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的顺序依次录取,同一赛项、同一等级获奖考生个人奖优先于团队奖录取,同为团队奖以获奖名单中个人排名优先顺序录取。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考查,具体要求参照赤峰学院官网公布的《赤峰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职业适应性考查说明》,按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专项计划考生录取
专项计划考生统一考试分数须达到或超过同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考生单独划线,在专项计划考生招生计划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基础课成绩、公共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公共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基础、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日语、俄语)、计算机基础单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
3.普通考生录取
普通考生统一考试分数须达到或超过同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基础课成绩、公共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公共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基础、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日语、俄语)、计算机基础单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档。
第八条录取公示
录取工作结束后,在学校招生网站对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第九条成绩查询
参加全区专升本统一考试的考生,登录 “考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4.nm.zsks.cn/BaseSt udent/)进入“成绩/录取查询”选择“专升本”,查询考试成绩。
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考查的考生,登录赤峰学院官网/招生就业/招生信息页面(https://www.cfxy.cn/zs/),查询考查成绩。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予以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按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将严格学籍管理,加强录取资格审核,严格履行入学资格复查程序,做好专升本学生的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凡在202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或经复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依规取消其专升本录取资格。
专升本学生学历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本科实际时间填写。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www.cfxy.cn/zs/
招生传真:0476—8300206
招生咨询电话:0476—8300205
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赤峰学院负责解释。
宿舍:宿舍多为 4-6 人间,部分配备独立卫浴、阳台,设施基本完善;住宿费 600-1000 元 / 年
食堂:食堂菜品丰富,价格实惠,有家常菜和地方特色菜
平均伙食:日均伙食费约 15-25 元
院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迎宾路1号
院校官网:http://www.cfxy.cn/
招生网址: http://www.cfxy.cn/zs/
联系电话:0476-8300205
艺术类:2025年10月28日9:00-11月3日17:00;
非艺术类:2025年11月5日9:00-11月17日17:00;
退役士兵可申请免试或参加全省统一考试,二者不可兼报
文化课考试:2025年3月17日
上午9:00-11:30进行英语考试,下午15:00-17:00进行专业综合考试
音体美考试根据网约时间进行约考,考试分批进行
文化课考试成绩:2025年4月2日,同时公布省控线。
美术专业考试成绩:2025年1月5日公布
音乐、舞蹈专业考试成绩:按照个体测试科目考试和评分时间安排,适时公布
普通类和退役士兵免试填志愿:2025年4月7日9:00至4月8日18:00
普通类和退役士兵免试录取:2025年4月10日至4月11日
征集志愿填报:2025年4月12日,录取: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