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经大学简介
内蒙古财经大学坐落于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一所承载历史使命,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等学府。学校始建于1960年,时名为内蒙古财经学院,1962年改建为内蒙古财贸干部进修学院,1965年改建为内蒙古财贸学校,1979年恢复本科招生,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复建内蒙古财经学院,2000年与内蒙古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并,2006年内蒙古财税职业学院、工商行政管理学校并入。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内蒙古财经大学。经过60余年的建设与发展,现已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理学、法学、工学、文学融合发展,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财经类高校。
学校秉承“崇德、尚学、明理、包容”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人才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创新“传承财经本色、强化融合底色、打造数字特色”人才培养理念,推动多学科交叉融合与协调发展,构建“专、数、创” 交叉融合的特色学科专业体系,推进“五育并举”“三全育人”,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创新精神、创业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数智化新财经人才,面向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需求,服务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充分发挥学校在乡村振兴、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政产企数字化转型等领域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作用。
学校学科建设龙头地位凸显,目前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2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工商管理(MBA)、金融(MF)、会计(MPAcc)、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资产评估、审计、法律(法学)、旅游管理(MTA)、公共管理(MPA)、电子信息1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择优选择和重点建设了一批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的专业,构建了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专业体系。开设59个本科招生专业,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统计学、市场营销、会计学、旅游管理、财政学、法学、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等10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工商管理、经济学、经济统计学、税收学、贸易经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力资源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等8个专业入选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有1门国家级一流本科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28门自治区一流课程,3个自治区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其中,《“石榴籽工程”铸魂财经人才培养-新文科背景下培养模式重构》获教育部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学校现有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22900多人。目前面向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享有较高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学校将就业工作作为民生工程,形成全员参与就业、全年解决就业、全程指导就业的工作格局,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居于自治区本科高校前列。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是自治区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学校招生就业部门被评为自治区示范性就业指导中心。建校以来,学校坚持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己任,牢记立德树人初心、坚守人才培养使命,累计培养各级各类人才18万余名,毕业生已经成为自治区乃至全国财政系统、审计系统、金融系统、税务系统、工商系统中的骨干与中坚力量,为自治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形成了一支以高学历、高职称教师为主的骨干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09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568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88人,拥有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
学校牢固树立教学中心地位,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努力探索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配套推进教学内容改革及课程建设,全面强化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面,积极探索并实践“双学士学位”培养模式、“双证”培养模式、合作培养模式、拔尖创新人才(基地班)培养模式。
学校坚持把服务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重要使命。现有1个自治区级协同创新中心(高端智库),7个自治区级研究基地,1个自治区高校创新平台,8个自治区级学术创新团队,12个校级创新团队,25个校级虚体研究机构。近五年来,承担国家级项目120余项,其中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1项,均为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管理学科的突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十三五项目2项;教育部科研项目17项,其中重大攻关项目1项。省部级项目318项,各级各类项目逐年稳定增长。发表各级各类论文3400多篇,其中发表在CSSCI和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000余篇;出版专著和教材640多部;获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获得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104项。学校《财经理论研究》是全国高校社科百强期刊,也是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扩展版期刊之一,《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报》是自治区优秀学报。
学校占地总面积98.89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功能完备,办学条件处于自治区高校一流水平。学校下设17个学院、1个直属教学部和8个教学辅助机构。经济管理实验实训中心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计算机信息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旅游管理综合实验教学中心是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会计实验室、计算机公共实验室、硬件实验室是自治区“双基”合格实验室。图书馆馆藏图书300多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64多万册,电子图书207余万册、电子期刊65余册,引进了CNKI系列数据库、万方、EBSCO、超星移动图书馆、CSSCI、SSCI等66个主要以经济管理类为主的数据库,全馆采取大开放格局,设立集藏、借、阅、咨询、检索一体化的阅览区,提供了借阅和座位管理“一站式”自助化服务,实现了多元化、多形式、高效、快捷便利的现代化知识服务体系。
六十余载栉风沐雨、创新发展,内蒙古财经大学正处于新的历史发展方位。学校将围绕“大财经、大整合、大开放、大发展”持续谋篇布局,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开放发展,坚持把科学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奋发有为践行建校初心使命,为全面建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西部一流、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财经大学而努力奋斗。
2025年内蒙古财经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发布,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
2025年内蒙古财经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
为做好内蒙古财经大学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内教学〔202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内蒙古财经大学
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
学校代码:10139
学校地址:西校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北二环路185号
东校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47号
二、基本原则及工作机构
(一)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专升本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二)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三)学校成立了由学校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任组长,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工作全过程。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2025年全区专升本工作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录取。招生对象包括“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免试考生”等三类。
(一)普通考生
1.应届毕业生。经省级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自治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我区2025年应届毕业高职扩招考生),报名需同时满足下列3项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行端正;
(2)具有我区普通高等院校高职(专科)学籍的应届毕业生,能够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3)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或在报名前纪律处分已解除。
2.高职扩招考生。经省级招生部门正式录取的自治区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2024年底毕业的我区高职扩招应届考生,以普通考生类型参加2025年专升本报名考试,还应同时满足应届毕业生第(1)、(3)项条件。
基层服务项目考生。我区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2 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且在毕业当年未报考专升本考试,可以按照应届毕业生待遇报考一次,还应同时满足应届毕业生第(1)、(3)项条件。
(二)专项计划考生
专项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考生应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原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2025年应届毕业生。
(三)获奖免试考生
1. 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
2. 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
获奖免试考生在报名时,如相关赛事奖项结果未公布,只能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参加考试,如相关赛项结果公布前以普通考生身份录取的,不再享受免试政策。
四、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可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查询。
五、录取与入学
(一)录取规则
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
1.获奖免试考生
根据考生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的顺序依次录取,同一赛项、同一等级获奖考生个人奖优先于团队奖录取,同为团队奖以获奖名单中个人排名优先顺序录取。
2.统一考试考生
统一考试考生录取工作在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
(二)录取
统一考试考生分数须达到同科类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招生计划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学校依次比较专业基础课、公共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所有成绩相同,一并录取。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学校退档,学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监督职能,监督政策执行,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三)公示
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被录取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录取并发放内蒙古财经大学录取通知书。
(四)收费标准
1.学费:根据内发改价费字〔2022〕1139号文件要求,按本科专业类别收费。
财经类各专业4400元/学年、文史类各专业4200元/学年、理工类各专业4600元/学年(注:法学、社会工作、知识产权等专业学费为4400元/学年);
2.住宿费:西校区每学年1000元/人,东校区每学年900元/人。
3.体检费:70元/人。
(五)入学及学籍管理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延期报到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申请经本人及家长签名后,扫描发送至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并电话告知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延期报到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学生入学以后学校将对学生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严格学籍管理,加强录取资格审核,制定科学合理的专升本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专升本学生入校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日常管理与我校相同年级、专业的学生相同。凡在202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或经复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依规取消其专升本录取资格。
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中的相关规定,专升本学生学历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本科实际时间填写。
六、联系地址与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www.imufe.edu.cn/zsxxw/
招生办公室电话:0471—5300319
职业学院教务科办公室电话:0471-3677418
旅游学院教务科办公室电话:0471-5300468
西校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北二环路185号
东校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47号
宿舍:宿舍多为 4-6 人间,部分有独立卫浴、阳台,配备基本生活设施,部分宿舍有空调;住宿费 800-1200 元 / 年
食堂:食堂菜品多样,有蒙族特色美食,价格适中
平均伙食:日均约 20-35 元
院校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北二环路185号(西);内蒙古呼和浩特海拉尔大街47号(东)
院校官网:https://www.imufe.edu.cn/
招生网址: https://www.imufe.edu.cn/zsxxw/
联系电话:0471-5300555;5300312;5300319
艺术类:2025年10月28日9:00-11月3日17:00;
非艺术类:2025年11月5日9:00-11月17日17:00;
退役士兵可申请免试或参加全省统一考试,二者不可兼报
文化课考试:2025年3月17日
上午9:00-11:30进行英语考试,下午15:00-17:00进行专业综合考试
音体美考试根据网约时间进行约考,考试分批进行
文化课考试成绩:2025年4月2日,同时公布省控线。
美术专业考试成绩:2025年1月5日公布
音乐、舞蹈专业考试成绩:按照个体测试科目考试和评分时间安排,适时公布
普通类和退役士兵免试填志愿:2025年4月7日9:00至4月8日18:00
普通类和退役士兵免试录取:2025年4月10日至4月11日
征集志愿填报:2025年4月12日,录取: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