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豫章师范学院的办学历史可追溯到 1908 年创建的省立女子师范学堂,历经多次更名和调整,1958 年更名为南昌师范专科学校,1969 年更名为南昌专区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总校,1978 年恢复为南昌师范专科学校,1984 年更名为南昌师范学校,2004 年升格为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 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豫章师范学院。学校是江西省为数不多的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师范院校之一。
办学条件:学校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校园占地面积 1000 余亩,总建筑面积 35 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1.2 亿元,建有各类实验室、实训中心 80 余个,其中教师教育实训中心、学前教育实训中心、艺术实训中心等设施先进,能满足师范类专业的实践教学需求。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 120 余万册,电子图书 100 余万册,数据库 30 余个,为师生的学习和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文献资源。校园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拥有众多历史建筑和文化景观。
学科专业:涵盖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管理学等 6 个学科门类,设有 12 个二级学院,30 个本科专业。以师范教育为特色,其中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音乐学、美术学等专业是学校的优势专业,在江西省基础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学校注重师范类专业与非师范类专业的协调发展,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各类人才。
师资力量:现有教职工 900 余人,其中专任教师 700 余人。教授、副教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 40% 以上,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 85% 以上。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 人、江西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10 人、省级教学名师 5 人等一批高层次人才。师资队伍中,有大量长期从事师范教育的专家学者,教学经验丰富,注重培养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
人才培养与科研成果:秉持 “厚德博学、崇真尚美” 的校训,坚持 “立足江西、面向全国、服务基础教育” 的办学定位,构建了 “三位一体” 的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与 200 余所中小学、幼儿园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了充足的教育实习机会。近年来,学生在国家级、省级各类师范技能竞赛中获奖 500 余项,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好评,为江西省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科研方面,学校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 20 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100 余项,在教育教学研究、地方文化研究等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
社会服务与对外交流:学校充分发挥师范院校的优势,积极开展教师培训、基础教育研究等社会服务工作,成为江西省基础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的重要基地。在对外交流方面,与国内多所师范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了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活动,同时与国外部分高校开展了文化交流活动,拓宽了师生的国际视野。
豫章师范学院,肇始于1908年,坐落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角洲高校园区,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江西省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南昌市人民政府确定为优先发展重点打造的市属高校。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校概要
(一)学校全称:豫章师范学院
(二)校址:南昌市红谷滩区梅岭大道1999号
邮编:330103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统招普通本科院校
(四)学制:专升本二年
(五)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南昌市人民政府
第二条 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2025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制定2025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政策,决定有关2025年专升本招生的重大事宜。 (二)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2025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2025年专升本招生活动。 (三)学校纪检部门对2025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二)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2025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2025年专升本招生活动。 (三)学校纪检部门对2025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学校纪检部门对2025年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招生对象
(一)江西省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的考生。
(二)已退役大学生士兵(含2025年3月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025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
第四条 报名条件
(一)考生(含免试生)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其中,条件4只适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普通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4.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二)专项考生(含免试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专项计划所规定的条件。
第五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数以省教育厅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退役士兵 | 获奖学生 | 脱贫家庭 | 普通 | 合计 | 收费标准 |
(元/年) | ||||||||
1 | 040105 | 艺术教育 | - | 4 | 10 | 86 | 100 | 3880 |
2 | 040106 | 学前教育(保教班) | 1 | 6 | 11 | 92 | 110 | 3880 |
3 | 040108 | 特殊教育 (儿童康复产业班) | 2 | 3 | 5 | 40 | 50 | 3880 |
4 | 130205 | 舞蹈学 | - | 4 | 9 | 77 | 90 | 8000 |
5 | 130202 | 音乐学 | - | 4 | 9 | 77 | 90 | 8000 |
6 | 120904T |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 3 | 5 | 10 | 92 | 110 | 3880 |
7 | 050262 | 商务英语 (跨境电商产业班) | 2 | 5 | 10 | 83 | 100 | 3880 |
8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数智人力服务产业班) | 5 | 5 | 10 | 80 | 100 | 3880 |
9 | 040203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5 | - | - | - | 5 | 3880 |
10 | 040201 | 体育教育 | - | 4 | 8 | 63 | 75 | 3880 |
11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非遗文创产业班) | - | 2 | 4 | 29 | 35 | 8000 |
12 | 130503 | 环境设计 | - | 2 | 4 | 29 | 35 | 8000 |
13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直播营销产业班) | - | 3 | 5 | 42 | 50 | 8000 |
14 | 050301 | 新闻学 (数字营销产业班) | 2 | 3 | 5 | 40 | 50 | 3880 |
合计 | 20 | 50 | 100 | 830 | 1000 | |||
第六条 录取规则
(一)省教育厅按招考类别分别划定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录取原则:专升本招生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依据各招生专业计划,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规则按《豫章师范学院2025年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免试录取考查办法》进行录取。
第七条收费标准
(一)学校严格按照江西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二)住宿费先按1000元/年预缴,待入学后根据实际住宿标准退付差额。
第八条资助、奖励
(一)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二)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助学制度。其中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助学金每人每年按等级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学校还设立了德才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当地凭新生录取通知书申请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第九条报到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提前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按时进行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一条凡经考试选拔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专升本”学生,享受统招本科生同等待遇。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我校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注明“在我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十二条其它未尽事宜请向豫章师范学院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咨询。热忱欢迎广大优秀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踊跃报考豫章师范学院!
教务处咨询电话:0791-87545231
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791-87545147
电子邮箱:yzsyzsb@163.com
第十三条豫章师范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791-87545130
电子邮箱:yzsfxyjwjdjcs@163.com
第十四条学校以往有关专升本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
本章程于2025年1月修订。
豫章师范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2019年版)
一、我校现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1.高校国家奖学金。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二年级(含)以上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的3%确定;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3.高校国家助学金。对象: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的20%确定;标准:可分为三个档次,一档4000元、二档3000元、三档2000元。凡属于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学生,在秋季开学申请国家助学金,原则上给予国家助学金一档4000元/学年。
4.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象: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做到“应贷尽贷”;标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6.中职国家助学金。对象:全日制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二年级在校生的15%确定;标准:每人每年2000元。
7.中职国家免学费对象: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农村学生(含县镇)、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标准:根据学生所学专业不同,从850元/年至4500元/年不等。
此外,学校还有江西省归国华侨联合会侨胞每年资助贫困生3000元、江西省民进组织1%助学工程、江西省青少年基金会资助贫困女大学生工程、文峰励志奖学金、学校“德才”奖学金、学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每年冬季学校走访慰问贫困学生,等等。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型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残联联合制定的《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型有如下8类:
1.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学生;
5.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6.经残联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7.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镇贫困群众家庭学生(含城镇特困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
8.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按照《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精神,每学年秋季学期认定一次,每学期要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申请
根据《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其中:第1至7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登记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城乡低保证、烈士证、残疾证(残疾人子女还需提供户口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之一核验,第8类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相关佐证材料。但是,学校为了方便学生,请学生复印一份及用手机拍照一份上述有关证件资料之一,新老生开学报到时提交给班主任。
在这里,我们要提醒你,在高校录取通知书附有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便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为了让大家少跑路,从今年开始不需要在表上盖章了,改为个人承诺并签字。盖章可以省,但诚信不能丢。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会被取消受助资格,严重的还会被列入个人信用黑名单。
豫章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9年7月1日
宿舍:
宿舍为 4-6 人间,部分有独立卫浴、阳台,配备桌椅、衣柜,部分宿舍有空调;住宿费 800-1200 元 / 年
食堂:
食堂菜品丰富,价格亲民,以家常菜为主
平均伙食:
日均约 20-30 元
教务处咨询电话:0791-87545231
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791-87545147
电子邮箱:yzsyzsb@163.com
第十三条豫章师范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791-87545130
电子邮箱:yzsfxyjwjdjcs@163.com
艺术类:2025年10月28日9:00-11月3日17:00;
非艺术类:2025年11月5日9:00-11月17日17:00;
退役士兵可申请免试或参加全省统一考试,二者不可兼报
文化课考试:2025年3月17日
上午9:00-11:30进行英语考试,下午15:00-17:00进行专业综合考试
音体美考试根据网约时间进行约考,考试分批进行
文化课考试成绩:2025年4月2日,同时公布省控线。
美术专业考试成绩:2025年1月5日公布
音乐、舞蹈专业考试成绩:按照个体测试科目考试和评分时间安排,适时公布
普通类和退役士兵免试填志愿:2025年4月7日9:00至4月8日18:00
普通类和退役士兵免试录取:2025年4月10日至4月11日
征集志愿填报:2025年4月12日,录取: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