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山师范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的广东省属本科师范院校,位于享有“中国瓷都”美誉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潮州市。校园占地面积98.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5.2万平方米。
学校创立于清光绪廿九年(1903年)的“惠潮嘉师范学堂”,前身可追溯到建于宋元祐五年(1090年)的韩山书院,是我国第一批、广东第一所专门培养师资的学校,1921年更名为省立第二师范学校,1935年更名为省立韩山师范学校,1949年更名为韩山师范学校,1958年升格为韩山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升格为韩山师范学院,2008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
学校在一百多年的办学历史中,形成了“勤教力学,为人师表”的校训,以及“爱国爱乡爱校的家国情怀、明道传道学道的师道精神、求是求真求正的学人品质、仁爱进取精诚的心灵境界”的韩师人特质,凸显“扎根粤东,传承潮州文化,培养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基础教育师资和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特色。校友遍布海内外,涌现了一批杰出人物,如中山大学第一任校长邹鲁、著名哲学家陈唯实、国际摄影大师陈复礼、旅港爱国实业家陈伟南、马来西亚实业家林进华、泰国实业家陈汉士、台湾地区著名书法教育家陈其铨等。特别是为广东及周边省份输送了大批优秀教师及其他各类人才,为地方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设有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等18个二级学院和广东省陶瓷职业技术学校,64个本科招生专业(含大类),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拥有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冲补强”重点学科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及专业综合改革试点3个,省级特色专业、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及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专业23个,通过IEET认证专业7个,化学专业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二级认证,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协同育人平台1个,省级产业学院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大学生实训基地28个,省级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28个,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15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省级在线开放课程5门,省级系列在线开放课程2门,省级一流课程10门。学校面向全国19个省(区)和港澳台招生,全日制在校生22338人。近年来还与云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工业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州体育学院、广州大学、深圳大学等院校联合培养研究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开设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法学、学前教育、烹饪工艺与营养等共17个专业,在校生4191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500多人,拥有一支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其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80.03%和32.42%,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30.22%。同时,还聘请陈平原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顾问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及学科带头人。成立“大师工作室”,聘请手拉壶大师谢华、陶瓷雕塑大师吴维潮、潮州菜大师方树光、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来校任教,促进学生实践能力提高,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现有多功能信息化图书馆1座,面积近3万平方米,纸质藏书207.89万册,电子图书114.32万册。学校是“中国潮州菜研发和人才培养基地”,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潮州分中心(陶瓷材料、食品科学与技术)建设依托单位;拥有广东省科技厅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广东地方特色文化研究基地、首批广东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省社科联研究基地、广东省科技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校共建平台(广东省科技厅一事一议项目)等19个省级科研平台;建有粤东分析测试中心、新型功能材料及其应用技术科研平台、潮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研发中心、先进陶瓷材料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等4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资助科研平台;有粤东乡村振兴研究所、“韩派名师工程”研究基地、潮汕旅游文化与规划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粤东生物医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30个校级(院级)科研平台。
学校重视学生科学人文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近三年来,学生在参加全国和省级各类比赛,如“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大赛、机器人大赛、创新创业大赛和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国家级奖励300多项,省级奖励1400多项。学生的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哈萨克斯坦、韩国、日本、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新加坡、菲律宾、美国、德国、俄罗斯、乌克兰等12个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的39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密切的教育与学术交流合作关系,提升了学校办学的国际化水平和对外影响力。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师范性、应用性、地方性、开放性”办学定位,以广东高等教育“冲补强”粤东西北高校振兴计划为契机,以体制机制创新促学校改革发展,以高层次人才建设补学科短板,以一流学科建设助推师范教育,以特色学科建设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一流专业建设促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聚焦“党建、新师范、新工科、新文科和潮州文化”, 真抓实干,精准发力,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再上新台阶,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教师教育优势凸显、创新服务能力较强、社会影响力较大、特色精品美丽的高水平师范学院。
(资料数据截至2021年12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制定韩山师范学院202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01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时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未满3年的,需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报名时为广东户籍)的普通高校往届专科毕业生。
3.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时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同时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仅限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累计1年以上(含1年),在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2025年2月底前)。
4.非广东省户籍,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5.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被外省普通高校录取并就读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6.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需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必须在志愿填报开始前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等。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应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教育部等四部门实施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证书)、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
报考烹饪与营养教育(职教师资)考生须取得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营养配餐员、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烹饪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或广东餐饮技师协会发证“1+X”证书——粤菜制作、粤点制作证书。
7.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需符合户籍、学历等相应报考条件,且必须为原省级以上扶贫管理部门登记在册人员。广东省户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为广东省乡村振兴局登记在册,有建档立卡资料的考生(以广东省乡村振兴局提供的数据为准),报名时无需勾选“建档立卡”标记;外省户籍原建档立卡的考生,原则上应为原国家层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需提供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报名时须勾选“建档立卡”标记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
8.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文化课考试专升本招生,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02报名方式、时间及报考费
2025年普通专升本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网上审核和网上缴费。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6日09:00至13日18:00;考生提交预报名资料后,省招生办进行资料审核,考生须登录“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http://www.eeagd.edu.cn/ptzsbks)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可以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1月17日17:00。
考生报名时,须认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并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考生如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一旦发现,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已录取考生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
采集考生相片时,须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小程序或者报名系统实时拍摄,以确保相片符合教育部学籍注册的采集要求以及公安部门人像比对要求。考生上传过度美颜、修图的相片,会影响考试入场、学籍注册等后续环节。
(一)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具体如下:
01预报名
2025年1月6日09:00至13日18:00(共8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选定考点所在地市,绑定手机号,按照系统指引采集相片,上传资料,获取预报名号并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1)考生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历学籍验证
考生需要先下载安装“学信网app”并通过实名验证。
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学历学籍验证”模块输入相关专科毕业信息,使用“学信网app”扫描学历验证二维码并同意授权核验选择的学历信息,然后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须自行前往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网上申请专科学历认证。
尚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学历学籍验证”模块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等信息,使用“学信网app”扫描学籍验证二维码并同意授权核验选择的专科学籍信息,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籍查验“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
(2)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非广东户籍应届专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籍验证,在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还需在专科学历学籍验证界面上点击“验证专科录取信息”按钮进行普通高校专科录取信息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考生报考的姓名、身份证号与专科录取时的不相符),可咨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0—62833628。
(3)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且已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已成功办理2024年12月毕业手续,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可以报考,在预报名时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点击“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在外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可以由该省教育考试机构出具成绩单及“符合毕业证明”。
(4)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供报名审核: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姓名页)。
②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但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还必须上传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的非全日制学历考生,须上传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1年以上(含1年)证明(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都需累计满1年及以上)。
④报考职教师资类专业的,考生还须上传报考院校招生简章公布的与专业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
⑤非广东户籍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考生还须上传有关建档立卡的证明资料(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
⑥符合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结束前上传相应的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省招生办审核后,普通专升本录取前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符合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
⑦考生须依据《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的规定,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填报志愿开始前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25年1月1日至填报志愿第一天)。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慎重报考。
(5)网上审核
①考生上传的资料由省招生办在网上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待验证”和“不通过”3种,不通过的将反馈不通过的原因,1月15日18:00前完成所有预报名考生资料审核。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根据不通过的原因,须在1月16日18:00前上传补充资料,逾期未上传补充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②考生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且在报名期间还未获得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可选择“申请补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阅读并签订“补报资料承诺书”后,审核时将考生设置为“待验证”,设置为“待验证”的考生可以缴费。考生须将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招生办审核,上传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逾期未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安排考试。
③考生已获得与职教师资专业要求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但还未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考生,需阅读并签订《补报资料承诺书》,同时在1月13日18:00前将发证单位出具的证明(含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类别、考试合格成绩以及证书编号)上传至报名系统,审核时将考生设置为“待验证”,设置为“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考生须在2025年3月10日前将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上传至报名系统,供我校审核,逾期未提交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安排考试。
02选择考试科目
考生须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简章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下称《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详细了解各招生院校招生专业的相关要求。按拟报考院校专业的学科门类选择专业基础课科目;对于专业综合课,考生要结合自身拟报考院校及专业实际,选择报考省统考或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也可同时选择报名参加1个省统考科目组和1个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进行考试。
03确认报名
2025年1月17日17:00为报名缴费截止时间。
(1)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名资格。
(2)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报考费
报名考生需交报考费40元/科。省统考科目报考费在省招办报名系统缴交;我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报考费(40元/科)由我校收取,校考缴费时间初定于省统考缴费截止后(即1月17日后),具体缴费方式请留意我校招生办网站通知。已成功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若个人原因放弃报名,不予退回报考费。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整合校内外各种资源,建立起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捐赠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助学金、捐赠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在内的“多元混合”、“多管齐下”的学生资助体系。近二年来,每年用于学生资助的经费(含助学贷款)均达到3000多万元。
一、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的助学贷款合同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前五年内只需偿还利息不需还本金,自毕业第六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助学贷款年限可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秋季学期开学前(一般为每年7月-9月)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直接在网上申请续贷。
三、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
(一)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优秀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三)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四、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资助对象是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广东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一年级新生,每人最高不超过6000元。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开学时向学校申请,考入省外高校的新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五、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资助对象是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户籍并在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每生每年10000元,资助周期为本专科就读期间。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六、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资助对象是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广东省户籍全日制残疾人在校大学生,专科生、本科生分别一次性每人资助10000元、1500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
七、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
(一)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
补助对象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接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二)退役士兵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三)“三支一扶”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广东省高校学生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可申请财政代偿。
八、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
九、学校其他资助措施
(一)新生生活用品补贴
资助因购置生活用品而产生临时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标准为200—300元/人。
(二)新生学费资助
由于家庭经济特殊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缴纳第一学年学费且没有获得生源地政府学费资助的新生。资助标准为最高不超过6000元,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应缴纳学费金额进行资助。
(三)学费减免
学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毕业班学生,特别是孤儿、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含烈士、牺牲军人)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四)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自己学习和生活条件的方式。目前全校设立的勤工助学岗位,包括科研助理、教辅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后勤服务等类型,校内岗位按自然月计算薪酬。
(五)校内奖学金
学校为全日制在校生设置了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生专项奖学金。
(六)捐赠助学金
由社会团体、社会贤达等捐资设立的助学项目。目前,我校已经设立校级层面社会捐赠助学金有仲明助学金和豪迈助学金等。
(七)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金,为经济有临时困难的学生设立的补助项目。
宿舍:宿舍多为 4-6 人间,部分有独立卫浴、阳台,配备桌椅、衣柜,部分宿舍有空调;住宿费 800-1200 元 / 年
食堂:食堂菜品以潮汕特色为主,如牛肉丸、粿条等,同时提供各类家常菜
平均伙食:日均约 20-35 元
院校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桥东韩山师范学院
院校官网:https://www.hstc.edu.cn/
招生网址: https://zsb.hstc.edu.cn/
联系电话:0768-2525449
艺术类:2025年10月28日9:00-11月3日17:00;
非艺术类:2025年11月5日9:00-11月17日17:00;
退役士兵可申请免试或参加全省统一考试,二者不可兼报
文化课考试:2025年3月17日
上午9:00-11:30进行英语考试,下午15:00-17:00进行专业综合考试
音体美考试根据网约时间进行约考,考试分批进行
文化课考试成绩:2025年4月2日,同时公布省控线。
美术专业考试成绩:2025年1月5日公布
音乐、舞蹈专业考试成绩:按照个体测试科目考试和评分时间安排,适时公布
普通类和退役士兵免试填志愿:2025年4月7日9:00至4月8日18:00
普通类和退役士兵免试录取:2025年4月10日至4月11日
征集志愿填报:2025年4月12日,录取: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