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的前身是 2003 年成立的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是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与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2021 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更名为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学校依托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的优质教育资源和东营市的石油化工产业优势,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石油化工特色的应用型本科院校。
办学条件:学校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校园占地面积 1148 亩,总建筑面积 37.5 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1.5 亿元,建有各类实验室、实训中心 80 余个,其中石油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油气储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领域的实验室设备先进,能满足相关专业的实践教学需求。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 100 余万册,电子图书 80 余万册,数据库 30 余个,其中石油化工类文献资源丰富,为师生的学习和研究提供了有力支撑。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完善,配备了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学生公寓等。
学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等 7 个学科门类,设有 11 个二级学院,34 个本科专业。以石油化工为特色,形成了石油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油气储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优势专业群,其中化学工程与工艺、石油工程等专业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紧密结合石油化工产业发展需求,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培养适应石油化工行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师资力量:现有教职工 800 余人,其中专任教师 600 余人。教授、副教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 40% 以上,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 90% 以上。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 人、山东省教学名师 3 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 人等一批高层次人才。师资队伍中,有大量来自石油化工行业的专家和技术骨干,“双师型” 教师占比达 45% 以上,为学生的实践教学提供了有力支持。
人才培养与科研成果:坚持 “厚德、博学、求实、创新” 的校训,推行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的人才培养模式。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等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开展了联合培养、实习实训、技术研发等合作项目。近年来,学生在国家级、省级各类竞赛中获奖 300 余项,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 90% 以上,深受用人单位好评。科研方面,学校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 10 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80 余项,在石油化工工艺优化、油气田开发、新能源材料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研究成果,发表学术论文 1000 余篇,出版专著和教材 50 余部,获得专利授权 100 余项。
社会服务与国际交流:学校积极为东营市及周边地区的石油化工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技术服务,开展了职业技能培训、技术咨询等活动。在国际交流方面,与美国、俄罗斯、英国等国家的 10 多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了师生互访、学术交流等项目。学校多次被评为山东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东营市文明校园等,社会声誉良好。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学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2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三条学校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石油化工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3386.
第六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500号。
第七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决定相关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专科升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与录取
第十一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学校2025年专科升本科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招生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第十四条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报考资格与录取规则:学校专科升本科招生报考资格与录取规则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28号)文件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录取结果将通过省级招生查询网站、学校招生信息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专升本学制为2年。专升本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授予相应学位。专升本学生的本科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照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书的实际时间填写。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专科升本科辅导班,不编印专科升本科考试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46)7396602
监督电话:(0546)7396565
学校网址:https://www.sdipc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sdipct.edu.cn/
联系邮箱:zsb@sdipct.edu.cn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500号
邮编:257061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山东石油化工学院负责解释。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宿舍:
学校有第二餐厅、第三餐厅、第五餐厅、民族餐厅等多个餐厅,饭菜品类丰富,南北特色、东西风味兼备。
食堂:
平均伙食标准:8-10元
平均伙食:
咨询电话:(0546)7396602
监督电话:(0546)7396565
学校网址:https://www.sdipc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sdipct.edu.cn/
联系邮箱:zsb@sdipct.edu.cn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500号
邮编:257061
艺术类:2025年10月28日9:00-11月3日17:00;
非艺术类:2025年11月5日9:00-11月17日17:00;
退役士兵可申请免试或参加全省统一考试,二者不可兼报
文化课考试:2025年3月17日
上午9:00-11:30进行英语考试,下午15:00-17:00进行专业综合考试
音体美考试根据网约时间进行约考,考试分批进行
文化课考试成绩:2025年4月2日,同时公布省控线。
美术专业考试成绩:2025年1月5日公布
音乐、舞蹈专业考试成绩:按照个体测试科目考试和评分时间安排,适时公布
普通类和退役士兵免试填志愿:2025年4月7日9:00至4月8日18:00
普通类和退役士兵免试录取:2025年4月10日至4月11日
征集志愿填报:2025年4月12日,录取:4月13日